一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第三章第一节考点
第三章工程顶目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基础。本章重点阐述工程项目的组成、分类、建设程序;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任务及相关制度;工程项目的组织、计划、控制;工稈项目计划与控制的基本方法——流水施工组织方法和网络计划技术;工程项目风险管理。
第一节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一、工程项目的组成和分类
(一)工程项目的组成
工程项目可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1.单项工程
单项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投资效益的一组配套齐全的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是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一个工程项目有时可以仅包括一个单项工程,也可以包括多个单项工程。生性工程项目的单项工程,一般是指能独立生产的车间,包括厂房建筑、设备安装等工程。
2.单位(子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是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工程。对于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作为一个子单位工程。.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和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是单位(子单位)工程划分的基本要求。
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也可能是整个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按照单项工程的构成,又可将其分解为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如工业厂房工程中的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工业管道工程等分别是夢项工程中所包含的不同性质的单位工程。
3.分部(子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是指将单位工程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等划分的工程。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屋面、给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等分部工程。
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工艺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例如,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又可细分为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土方、边坡、地下防水等子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又可细分为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木结构、钢管混凝土结构、型钢一混凝土结构、铝合金结构等子分部工程;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又可细分为地面、抹灰、门窗、吊顶、幕墙(金属、石材、玻璃)、轻质隔墙、饰面(板、砖)、涂饰、裱糊与软包、外墙防水等子分部工程;智能建筑分部工程又可细分为通信网络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会议系统与信息导航系统、专业应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电源与接地、计算机机房工程、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等子分部工程。
4.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是指将分部工程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划分的工程。例如,土方开挖、土方回填、钢筋、模板、混凝土、砖砌体、木门窗制作与安装、钢结构基础等工程。分项工程是工程项目施工生产活动的基础,也是计量工程用工用料和机械台班消耗的基本单元;同时,又是工程质量形成的直接过程。分项工程既有其作业活动的独立性,又有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整体性。
(二)工程项目的分类
为了适应科学管理的需要,可以从不同角度对工程项目进行分类。
1.按建设性质划分
工程项目可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一个工程项目只能有一种性质,在工程项目按总体设计全部建成之前,其建设性质始终不变。
2.按投资作用划分
工程项目可分为生产性项目和非生产性项目。
(1)生产性项目。是指直接用于物质资料生产或直接为物质资料生产服务的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工业建设项目、农业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商业建设项目等。
(2)非生产性项目。是指用于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福利需要的建设和非物质资料生产部门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办公建筑、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其他非生产性项目。
3.按项目规模划分
为适应分级管理的需要,基本建设项目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类;更新改造项目分为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两类。不同等级标准的工程项目,报建和审批机构及程序不尽相同。划分工程项目等级的原则如下:
(1)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所确定的总设计能力或投资总额的大小,依据国家颁布的《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进行划分。
(2)凡生产单一产品的项目,一般以产品的设计生产能力划分;生产多种产品的项目,一般按其主要产品的设计生产能力划分;产品分类较多,不易分清主次、难以按产品的设计能力划分时,可按投资总额划分。
(3)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特殊意义的某些项目,虽然设计能力或全部投资不够大、中型项目标准,经国家批准已列入大、中型计划或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项目,也按大、中型项目进行管理。
(4)更新改造项目一般只按投资额分为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项目,不再按生产能力或其他标准划分。
(5)基本建设项目的大、中、小型和更新改造项目限额的具体划分标准,根据各个时期经济发展和实际工作中的需要而有所变化。
4.按投资效益和市场需求划分
工程项目可划分为竞争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
(1)竞争性项目。是指投资回报率比较高、竞争性比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商务办公楼、酒店、度假村、高档公寓等工程项目。其投资主体一般为企业,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投资风险。
(2)基础性项目。是指具有自然垄断性、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而收益低的基础设施和需要政府童点扶持的一部分基础工业项目,以及直接増强国力的符合经济规模的支柱产业项目。如: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公用设施等。政府应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通过经济实体投资建设这些工程项目,同时,还应广泛吸收企业参与投资,有时还可吸收外商直接投资。
(3)公盎性项目。是指为社会发展服务、难以产生直接经济回报的工程项目。包括:科技、文教、卫生、体育和环保等设施,公、检、法等政权机关以及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办公设施,国防建设等。公益性项目的投资主要由政府用财政资金安排。
5.按投资来源划分
工程项目可划分为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
(1)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在国外也称为公共工程,是指为了适应和推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发展,满足社会的文化、生活需要,以及出于政治、国防等因素的考虑,由政府通过财政投资、发行国债或地方财政债券、利用外国政府赠款以及国家财政担保的国内外金融组织的贷款等方式独资或合资兴建的工程项目。
按照其盈利性不同,政府投资项目又可分为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具有盈利性质的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的水利、电力、铁路等项目基本都属于经营性项目。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应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使项目的建设与建成后的运营实现一条龙管理。
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一般是指非盈利性的、主要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公益性项目。学校、医院以及各行政、司法机关的办公楼等项目都属于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可实施“代建制”,由代建单位行使建设单位职责,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再移交给使用单位,从而使项目的“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实现四分离。
(2)非政府投资项目。非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企业、集体单位、外商和私人投资兴建的
工程项目。这类项目一般均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使项目的建设与建成后的运营实现一条龙管理。
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一)建设程序的含义和内容
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人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工程建设过程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
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在建设程序上可能存在某些差异,但是按照工程项目发展的内在规律,投资建设一个工程项目都要经过投资决策和建设实施两个发展时期。这两个发展时期又可分为若干阶段,各阶段之间存在着严格的先后次序,可以进行合理的交叉,但不能任意颠倒次序。
以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为例,其建设周期包括项目选定、项目准备、项目评估、项目谈判、项目实施和项目总结评价六个阶段。每一阶段的工作深度,决定着项目在下一阶段的发展,彼此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在项目选定阶段,要根据借款申请国所提出的项目清单,进行鉴别选择,一般根据项目性质选择符合世界银行贷款原则,有助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急需项目。被选定的项目经过1?2年的项目准备,提出详细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世界银行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估之后,与.申请国进行贷款谈判、签订协议,然后进人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生产准备和试运转等实施阶段,在项目贷款发放完成后一年左右进行项目的总结评价。正是由于其科学、严密的项目周期,保证了世界银行在各国的投资保持有较高的成功率。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程序可以分为以下阶段:
(1)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结合行业和地区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出项目建议书。
(2)在勘察、试验、调查研究及详细技术经济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根据咨询评估情况,对工程项目进行决策。
(4)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文件。
(5)初步设计经批准后,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做好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6)组织施工,并根据施工进度做好生产或动用前的准备工作。
(7)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完成施工安装,经验收合格后正式投产或交付使用。
(8)生产运营一段时间(一般为1年)后,可根据需要进行项目后评价。
(二)决策阶段的工作内容
1.编报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是拟建项目单位向国家提出的要求建设某一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推荐一个拟建项目,论述其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供国家选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视项目不同而有繁有简,但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设备技术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设想。
(5)项目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7)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应根据建设规模和限额分报送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但并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2.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是对工程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
(1)可行性研究的工作内容。可行性研究应完成以工作内容:
1)进行市场研究,以解决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问题;
2)进行工艺技术方案的研究,以解决项目建设的技术可行性问题;
3)进行财务和经济分析,以解决项目建设的经济合理性问题。
凡经可行性研究未通过的项目,不得进行下一步工作。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可行性研究工作完成后,需要编写出反映其全部工作成果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就其内容来看,各类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不尽相同,对一般工业项目而言,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项目提出的背景、项目概况及投资的必要性;
2)产品需求、价格预测及市场风险分析;
3)资源条件评价(对资源开发项目而言);
4)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
5)建厂条件与厂址方案;
6)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
7)主要原材料、燃料供应;
8)总图、运输与公共辅助工程;
9)节能、节水措施;
10)环境影响评价;
11)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12)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13)项目实施进度;
14)投资估算及融资方案;
15)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
16)社会评价和风险分析;、
17)研究结论与建议。
3.项目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
(1)政府投资项目。对于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人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需要从投资决策的角度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还要严格审批其初步设计和概算;对于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则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政府投资项目一般都要经过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中介机构的评估论证,特别重大的项目还应实行专家评议制度。国家将逐步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非政府投资项目。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不再进行投资决策性质的审批,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
1)核准制。企业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的项目时,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
2)备案制。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对于实施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的项目,虽然政府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研究报告,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不需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了保证企业投资决策的质量,投资企业也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为扩大大型企业集团的投资决策权,对于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大型企业集团,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的项目时,可以按项目单独申报核准,也可编制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规划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规划中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的项目不再另行申报核准,只需办理备案手续。企业集团要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规划执行和项目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