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师考点:防护分隔水幕、冷却水幕、冷却系统区别
差别1 两者定义
防火分隔水幕
由开式洒水喷头或水幕喷头、雨淋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报警阀等组成,发生火灾时密集喷洒形成水墙或水帘的水幕系统。
防护冷却水幕
由水幕喷头、雨淋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报警阀等组成,发生火灾时用于冷却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的水幕系统。
防护冷却系统
由闭式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组等组成,发生火灾时用于冷却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的闭式系统。
提示
防火分隔水幕与防护冷却水幕都是水幕系统,是开式系统;防护冷却系统是湿式系统,是闭式系统。
防火冷却水幕与防护冷却系统都是用来给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冷却用的;防火分隔水幕是用来代替防火卷帘或防火玻璃墙,做防火分隔用的。
差别2 系统要求
4.3.3防护冷却水幕应直接将水喷向被保护对象;防火分隔水幕不宜用于尺寸超过15m(宽)×8m(高)的开口(舞台口除外)。
防火分隔水幕的适用范围被限制,目的是不推荐采用防火分隔水幕作防火分区内的防火分隔设施。储存的大量消防用水不用于主动灭火而用于被动防火的做法,不符合火灾中应积极主动灭火的原则。
提示
防火分隔水幕的适用范围被限制,目的是不推荐采用防火分隔水幕作防火分区内的防火分隔设施。储存的大量消防用水不用于主动灭火而用于被动防火的做法,不符合火灾中应积极主动灭火的原则。
差别3 设计基本参数
水幕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应符合表5.0.14的规定:
5.0.15当采用防护冷却系统保护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系统应独立设置,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喷头设置高度不应超过8m;当设置高度为4m?8m时,应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
2.喷头设置高度不超过4m时,喷水强度不应小于0.5L/(s?m);当超过4m时,每增加lm,喷水强度应增加0.1L/(s?m);
3.喷头的设置应确保喷洒到被保护对象后布水均勻,喷头间距应为1.8m?2.4m;喷头溅水盘与防火分隔设施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0.3m,与顶板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7.1.15条的规定;
4.持续喷水时间不应小于系统设置部位的耐火极限要求。
提示
1、防护冷却系统只适用于喷头设置高度不超过8m的场所;超过8m时,可采用防护冷却水幕系统。
2、防护冷却系统与防护冷却水幕系统,当喷头设置高度不超过4m时,喷水强度都不应小于0.5L/(s?m);当超过4m时,每增加lm,喷水强度应增加0.1L/(s?m)。但防护冷却水幕系统喷水点高度超过9m时,喷水强度仍采用1.0L/(s?m),防护冷却系统则没有此规定。
差别4 系统组件
6.1.5水幕系统的喷头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火分隔水幕应采用开式洒水喷头或水幕喷头;
2.防护冷却水幕应采用水幕喷头。
6.1.6自动喷水防护冷却系统可采用边墙型洒水喷头。
6.2.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报警阀组。保护室内钢屋架等建筑构件的闭式系统,应设独立的报警阀组。水幕系统应设独立的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报警阀。
6.4.1雨淋系统和防火分隔水幕,其水流报警装置应采用压力开关。
雨淋系统和水幕系统采用开式喷头,平时报警阀出口后的管道内(系统侧)没有水,系统启动的的管道充水阶段,管内水的流速较快,容易损伤水流指示器,因此采用压力开关较好。
差别5 喷头布置
7.1.16防火分隔水幕的喷头布置,应保证水幕的宽度不小于6m。采用水幕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3排;采用开式洒水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2排。防护冷却水幕的喷头宜布置成单排。
7.1.17当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需采用防护冷却系统保护时,喷头应根据可燃物的情况一侧或两侧布置;外墙可只在需要保护的一侧布置。
差别6 设计流量
9.1.4保护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的防护冷却系统,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计算长度内喷头同时喷水的总流量确定。
计算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设置场所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计算长度不应小于本规范第9.1.2条确定的长边长度;
2.当设置场所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计算长度不应小于任意一个防火分区内所有需保护的防火分隔设施总长度之和。
设置场所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发生火灾时可认为火灾不会蔓延出设定的作用面积之外,因此其保护长度也不会超出系统设计作用面积的长边长度。
当该场所没有设置常规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则按照一个防火分区整体考虑。
9.1.9雨淋系统和水幕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雨淋报警阀控制的洒水喷头的流量之和确定。多个雨淋报警阀并联的雨淋系统,系统设计流量应按同时启用雨淋报警阀的流量之和的最大值确定。
采用多套雨淋报警阀并分区逻辑组合控制保护面积的系统,其设计流量的确定,要求首先分别计算每套雨淋报警阀的流量,然后将需要同时开启的各雨淋报警阀的流量叠加,计算总流量,并选取不同条件下计算获得的各总流量中的最大值,确定为系统的设计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