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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条件
12年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有监理工程师证或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者优先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土木、工民建类相关专业,有很好的语言表达、交际沟通能力
3熟悉建设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规定,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以及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
4有较高的判断决策能力,能及时决断,灵活应变,能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和控制能力
班级
| 课程内容 | 配套资料 |
网络精选班
| 基础导学丨考点精讲 章节习题丨考前串讲 | 《历年真题详解》丨《备考指南》 《考点精讲教案》丨《智慧一点通》 《章节习题训练》丨《高频考点串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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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服务:VIP1答疑通道 课程服务期:一年制 |
网络全程班
| 基础导学丨考点精讲 章节习题丨考前串讲 套题密训丨案例实操 考前点题 | 《历年真题详解》丨《备考指南》 《考点精讲教案》丨《智慧一点通》 《章节习题训练》丨《高频考点串讲》 《仿真预测试卷》丨《考前复习要点》 |
配套服务:VIP1答疑通道 课程服务期:两年制,考试不过科目下一年不收学费重读,仅交纳重读资料费 |
签约保障班
| 基础导学丨考点精讲 章节习题丨考前串讲 套题密训丨案例实操 点睛实操 | 《历年真题详解》丨《备考指南》 《考点精讲教案》丨《智慧一点通》 《章节习题训练》丨《高频考点串讲》 《仿真预测试卷》丨《案例实操宝典》 《签约保障黄金点》丨《签约保障3套题》 |
配套服务:VIP2答疑通道 课程服务期:一年期(含4天点睛实操直播,不过科目基础课扣900元/科,专业课扣1000元/科,剩余全退) |
签约无忧班
| 基础导学丨考点精讲 章节习题丨考前串讲 套题密训丨案例实操 考前刷题丨考前集训 | 《历年真题详解》丨《备考指南》 《考点精讲教案》丨《智慧一点通》 《章节习题训练》丨《高频考点串讲》 《仿真预测试卷》丨《案例实操宝典》 《考前刷题4套卷》丨《考前集训秘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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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服务:VIP3答疑通道 课程服务期:两年期(招全科,签订取证协议,2年不取证,扣除4800元,其余全退。) |
监理工程师考试这些考场注意事项你不得不知
上战场了,检验自己的时刻到了,考场答题也有很多要注意的问题,优路教育整理了2017监理工程师考试不得不知的考场注意事项,希望大家按要求解题,考出好成绩。
答题注意事项:
一、答题原则。
单项选择中,最符合题意的选项指的是最正确最全面的选项,例如,若A.B两项都是正确的,但是B项的内容覆盖了A项的内容,则B项是最符合题意的最正确答案。
二、掌握速度。
每科的考试时间均在两个小时及以上,应根据题量,事先有大体的答卷速度安排。
三、减免差错。
1.每题都要注意审题,弄清题意;
2.在答题完毕后浏览全卷,检查是否有漏题未答。
3.注意填涂答题卡时不要错行,最好每隔五道题就核对一次题号;
4.要注意在考卷发下来时首先填写姓名、考号等项,并且在交卷时再核对一次;
四、答题技巧。
考试中合理运用排除法,首先去掉与题目无关或明显错误的选项,然后在剩下的选项中分析作答。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2.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3.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4.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5.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6.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7.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8.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9.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二)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3项至第8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1.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2.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3.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5.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6.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7.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8.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9.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三)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按照第(一) 条或第(二)条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四)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二)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五)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六)在评卷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根据评卷专家组意见认定为作弊试卷,并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同一科目试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或者错同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即雷同试卷);
2.未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3.有第(一)条第3项、第5项所列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