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备考必背:建筑防火20个高频考点总结
1、爆炸极限和自燃点是评定气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
闪点是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评定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最直接的指标是蒸气压,蒸气压越高,越易挥发,闪点也越低)。
对于绝大多数可燃固体来说,熔点和燃点是评定其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标志参数。
2、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 ,且发生火灾不蔓延到其他部位;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封闭喷漆工艺,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3、丁戊类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的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
注意24米以上公共建筑的分类(1000㎡要在24米以上有一个完整楼层)
隔热性-完整性-承载能力
4、防火间距:D=d+k1+k2(工业)
d基数:高层取13m,甲类取12m,乙丙丁戊类取10m;
k1第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一二级取0,三级取2,四级取4。
k2第二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一二级取0,三级取2,四级取4。
民建防火间距:13 9 11 14 6 7 9 8 (10 12);
5、甲、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不应、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应、宜小于30m。
单、多层戊类厂房与戊类仓库按表的规定减少2m,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间距,将其等同民用建筑。
6、一、二级厂房,较低防火墙+屋顶无天窗+屋顶 1h或较高+洞口+甲级(门、窗)、防火分隔水幕、防火卷帘(防火措施)甲、乙类不应小于6m;
丙、丁、戊类不应小于4m:低火墙,无天窗,一小时;高墙开口有甲窗。
7、民用建筑防火间距:高火墙,距不限;高 15 米火墙,低一二级,距不限;高相同,一二级,一火墙,一小时,距不限。
8、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建,满足减少的条件也不减少。
9、燃油或燃气锅炉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燃油锅炉应采用丙类液体作燃料。
密度大于或等于0.75可燃气体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2+1.5分隔甲门窗。储油间不应大于1.00m3,3h隔墙,甲级门。
10、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一、二级:首层或二、三层,不应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地下一层:高差≤10m,地下或四层以上S≤200㎡,与其他≥2h防火隔墙+1h不燃楼板+乙级门。
观众厅/多功能厅,剧场、电影院、礼堂一、二级:首层或二、三层,宜设地下一层,不应地下三层及以下,四层及以上:2 个疏散门,S≤400 ㎡(满足 50㎡15人一个门)。≥2h防火隔墙+甲级。
11、住宅与非住宅:多层≥2h 防火隔墙+≥1.5h 楼板,高层防火墙+≥2h 楼板;住宅与商业服务网点:≥2h 防火隔墙+≥1.5h 楼板,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分隔,≥2h防火隔墙。
12、设备用房(分隔):2+1.5,甲级防火门(消控室除外)。
13、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厂、丙丁库房内:2.5+1 乙级门,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14、丙类液体中间储罐不应大于5m3;3 + 1.5 甲门;中间仓库,1昼夜,甲、乙、丙防火墙+1.5,丁、戊中仓2+1。
15、变、配电站:不应在甲、乙类厂内或贴邻,甲、乙类厂房专用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站,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可一面贴邻。乙厂配电站确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采用不可开启的甲级防火窗。
16、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总控室应独立设置,分控室宜独立设置,贴邻,≥3.00h的防火隔墙。
17、甲类厂房和仓库防火分区分隔必须釆用防火墙分隔,甲、乙类仓库防火墙不开口;裙房与主体设置防火墙与甲级门时,裙房按单多层。
18、一二营业厅、展览厅,自动灭火+自报+不/难燃,高4000、单首万、地下2000;地下大于的20000㎡商店,无门窗洞口防火墙+2h楼板分隔为不大于20000的区域。
民建防火分区面积:高层1500㎡;单、多层一、二级2500㎡;地下或半地下500㎡。
19、防火墙是不低于3.00h的不燃性墙体。当高层厂房(仓库)屋顶低于1.00h ,其他低于0.50h时,防火墙应高出屋面0.5m以上。防火墙距离天窗端面小于4.0m ,且天窗端面为可燃性墙体时,应采取防止火势蔓延的措施。
20、建筑外墙难可燃性,防火墙凸0.4m两侧不小于2.0m墙体。建筑外墙为不燃性墙体门、窗、洞口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乙窗不限。防火墙上设置不可开启或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不应小于4.0m;乙窗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