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4-1章节考点
第四章 建设顶目发承包阶段合同价款的约定
建设工程发承包既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竞争秩序的有效途径。建设工程分为直接发包与招标发包,但不论采用哪种方式,一旦确定了发承包关系,则发包人与承包人均应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签订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实现项目预期建设目标的核心内容是合同价款的约定。
对于招标发包的项目,即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对于直接发包的项目,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签约合同价;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标投标是一种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有序竞争的交易行为,也是工程发承包的主要方式。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招标人首先提供招标文件,是一个要约邀请的活动,在招标件中招标人要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约束,这一约束就是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在招标时,把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纳入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报价的编制办法和要求及合同价款的约定、调整和支付方式已做了详细说明,如采用“单价计价”方式、“总价计价”方式或“成本加酬金计价”的方式发包,在招标文件内均已明确。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是一个要约的活动,投标文件要包括投标报价这一实质内容,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按其中的规定和要求、根据自己的实力和市场因素等确定投标报价,报价应满足业主的要求并且不高于招标控制价。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过评标修正后的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发出中标通知书的行为是一个承诺的活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依据中标价确定合同价,并在合同中载明,完成合同价款的约定过程。
第一节招标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及其编制要求
招标文件是指导整个招标投标工作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合同的主要条款。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是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咨询机构)编制,由招标人发布的,它既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招标人与将来中标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基础。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对整个招标工作乃至发承包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此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其内容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内容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规定,施工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当未进行资格预审时,.招标文件中应包括招标公告。当进行资格预审时,招标文件中应包括投标邀请书,该邀请书可代替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以明确投标人已具备了在某具体项目某具体标段的投标资格,其他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等。
(2)投标人须知。主要包括对于项目概况的介绍和招标过程的各种具体要求,在正文中的未尽事宜可以通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进行进一步明确,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务必与招标文件的其他章节相衔接,并不得与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投标人须知包括如下10个方面的内容:
1)总则。主要包括项目概况、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的描述,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对费用承担、保密、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内容的约定,对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的要求,以及对分包和偏离问题的处理。项目概况中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以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情况等。
2)招标文件。主要包括招标文件的构成以及澄清和修改的规定。
3)投标文件。主要包括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报价编制的要求,投标有效期和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以及投标文件编制所应遵循的标准格式要求。
4)投标。主要规定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递交、修改及撤回的各项要求。在此部分中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即投标准备时间,是指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20天。
5)开标。规定开标的时间、地点和程序。
6)评标。说明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方法,评标原则和采取的评标办法。
7)合同授予。说明拟采用的定标方式,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时间,要求承包人提交的履约担保和合同的签订时限。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规定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的条件。
9)纪律和监督。主要包括对招标过程各参与方的纪律要求。.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可选择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包括本工程拟采用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以及各种合同附件的格式。
(5)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以满足工程项目具体量化和计量支付的需要;是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
如按照规定应编制招标控制价的项目,其招标控制价也应在招标时一并公布。
(6)图纸。图纸是指应由招标人提供的用于计算招标控制价和投标人计算投标报价所必需的各种详细程度的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商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8)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各种投标文件编制所应依据的参考格式。
(9)规定的其他材料。如需要其他材料,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予以规定。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收到澄清后的确认时间,可以采用一个相对的时间,如招标文件澄清发出后12小时以内;也可以采用一个绝对的时间,如2016年1月19日中午12:00以前。
2.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推后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
二、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招标工程量清单是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和表格。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应充分体现“量价分离”的“风险分担”原则。招标阶段,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根据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出招标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并将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各分部分项工程或适合以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设置的措施项目的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投标人应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参考市场有关价格信息完成清单项目工程的组合报价,并对其承担风险。
(一)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及准备工作
1.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各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等。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拟定的招标文件。
(6)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其他相关资料。
2.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备工作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相关工作在收集资料包括编制依据的基础上,需进行如下工作:'
(1)初步研究。对各种资料进行认真研究,为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做准备。主要包括:
1)熟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当地计价规定及相关文件;熟悉设计文件,掌握工程全貌,便于清单项目列项的完整、工程量的准确计算及清单项目的准确描述,对设计文件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
2)熟悉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确定工程量清单编审的范围及需要设定的暂估价;收集相关市场价格信息,为暂估价的确定提供依据。
3)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缺项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收集足够的基础资料,为补充项目的制定提供依据。
(2)现场踏勘。为了选用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需进行现场踏勘,以
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及工程特点,主要对以下两方面进行调查:
1)自然地理条件:工程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用地范围等;气象、水文情况,包括气温、湿度、降雨量等;地质情况,包括地质构造及特征、承载能力等;地震、洪水及其他自然灾害情况。
2)施工条件:工程现场周围的道路、进出场条件、交通限制情况;工程现场施工临时设施、大型施工机具、材料堆放场地安排情况;工程现场邻近建筑物与招标工程的间距、结构形式、基础埋深、新旧程度、高度;市政给排水管线位置、管径、压力,废水、污水处理方式,市政、消防供水管道管径、压力、位置等;现场供电方式、方位、距离、电压等;工程现场通信线路的连接和铺设;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一般要求、特殊要求及规定等。
(3)拟订常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拟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和施工的技术经济文件。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拟定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顺序、施工方法等,便于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准确计算,特别是工程量清单中的措施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主要依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设计文件中的图纸及相关说明,现场踏勘资料,有关定额,现行有关技术标准、施工规范或规则等。作为招标人,仅需拟订常规的施工组织设计即可。
在拟定常规的施工组织设计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1)估算整体工程量。根据概算指标或类似工程进行估算,且仅对主要项目加以估算即可,如土石方、混凝土等。
2)拟定施工总方案。施工总方案只需对重大问题和关键工艺作原则性的规定,不需考虑施工步骤,主要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科学的施工组织,合理的施工进度,现场的平面布置及各种技术措施。制定总方案要满足以下原则:从实际出发,符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量求其先进和快速;满足工期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尽量降低施工成本,使方案更加经济合理。
3)确定施工顺序。合理确定施工顺序需要考虑以下几点:各分部分项工程之间的关系;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的要求;当地的气候条件和水文要求;施工顺序对工期的影响。
4)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要满足合同对工期的要求,在不增加资源的前
提下尽量提前。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时要处理好工程中各分部、分项、单位工程之间的关
系,避免出现施工顺序的颠倒或工种相互冲突。
5)计算人、材、机资源需要量。人工工日数量根据估算的工程量、选用的定额、拟定的施工总方案、施工方法及要求的工期来确定,并考虑节假日、气候等的影响。材料需要量主要根据估算的工程量和选用的材料消耗定额进行计算。机具台班数量则根据施工方案确定选择机械设备方案及仪器仪表和种类的匹配要求,再根据估算的工程量和机具消耗定额进行计算。
6)施工平面的布置。施工平面布置是根据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要求,对施工现场的道路交通、材料仓库、临时设施等做出合理的规划布置,.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施工总平面图上的一切地上、地下已有和拟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的位置和尺寸;所有为施工服务的临时设施的布置位置,如施工用地范围,施工用道路,材料仓库,取土与弃土位置,水源、电源位置,安全、消防设施位置;永久性测量放线标桩位置等。
(二)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内容
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所反映的是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招标人负责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在内的5项内容。
(1)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项目编码,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2)项目名称。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所列出的项目,应是在单位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以其本身构成该单位工程实体的分项工程,但应注意:
1)当在拟建工程的施工图纸中有体现,并且在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中也有相对应的项目时,则根据附录中的规定直接列项,计算工程量,确定其项目编码。
2)当在拟建工程的施工图纸中有体现,但在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中没有相对应的项目,并且在附录项目的“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中也没有提示时,则必须编制针对这些分项工程的补充项目,在清单中单独列项并在清单的编制说明中注明。
(3)项目特征描述。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对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但有些项目特征用文字往往又难以准确和全面的描述。为达到规范、简洁、准确、全面描述项目特征的要求,在描述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时应按以下原则进行:
1)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应按附录中的规定,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
2)若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项目特征描述可直接采用详见XX图集或XX图号的方式。对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仍应用文字描述。
(4)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计量单位与有效位数应遵守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当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选择其中一个确定。
(5)工程量的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另外,对补充项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符合下述原则:一是其计算规则要具有可计算性,二是计算结果要具有唯一性。
工程量的计算是一项繁杂而细致的工作,为了计算的快速准确并尽量避免漏算或重算,必须依据一定的计算原则及方法:
1)计算口径一致。根据施工图列出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必须与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中相应清单项目的口径相一致。
2)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是综合确定各项消耗指标的基本依据,也是具体工程测算和分析资料的基准。
3)按图纸计算。工程量按每一分项工程,根据设计图纸进行计算,计算时采用的原始数据必须以施工图纸所表示的尺寸或施工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进行计算,不得任意增减。
4)按一定顺序计算。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时,可以按照定额编目顺序或按照施工图专业顺序依次进行计算。对于计算同一张图纸的分项工程量时,一般可采用以下几种顺序:按顺时针或逆时针顺序计算;按先横后纵顺序计算;按轴线编号顺序计算;按施工先后顺序计算;按定额分部分项顺序计算。..
2.措施项目清单编制
措施项目清单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清单,措施项目分单价措施项目和总价措施项目。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需考虑多种因素,除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涉及水文、气象、环境、安全等因素。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若出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项目清单的设置要考虑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相关的施工规范与施工验收规范,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某些必须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要求,设计文件中一些不足以写进技术方案的但是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内容。
一些可以精确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可采用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编制相同的方式,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而有一些措施项目费用的发生与使用时间、施工方法或者两个以上的工序相关并大都与实际完成的实体工程量的大小关系不大,如安全文明施工、冬雨季施工、已完工程设备保护等,应编制“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3.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其他项目清单是应招标人的特殊要求而发生的与拟建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项目和相应数量的清单。工程建设标准的高低、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的工期长短、工程的组成内容、发包人对工程管理要求等都直接影响到其具体内容。当出现未包含在表格中的内容的项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其中:
(1)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此项费用由招标人填写其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等,若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由于暂列金额由招标人支配,实际发生后才得以支付,因此,在确定暂列金额时应根
据施工图纸的深度、暂估价设定的水平、合同价款约定调整的因素以及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一般可按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10%?15%确定,不同专业预留的暂列金额应分别列项。
(2)暂估价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要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
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一般而言,为方便合同管理和计价,需要纳
入分部分项工程量项目综合单价中的暂估价,应只是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以方便投
标与组价。以“项”为计量单位给出的专业工程暂估价一般应是综合暂估价,即应当包括
除规费、税金以外的管理费、利润等。
3)计日工是为了解决现场发生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工作或项目的计价而设立的。计日工为额外工作的计价提供一个方便快捷的途径。计日工对完成零星工作所消耗的人工工时、材料数量、机具台班进行计量,并按照计日工表中填报的适用项目的单价进行计价支付。编制计日工表格时,一定要给出暂定数量,并且需要根据经验,尽可能估算一个比较贴近实际的数量,且尽可能把项目列全,以消除因此而产生的争议,
4)总承包服务费是为了解决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进行专业工程发包以及自行采购供应材料、设备时,要求总承包人对发包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和配合服务,对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收、发和保管服务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统一管理,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等发生并向承包人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支付该项费用。
4.规费税金项目清单的编制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应按照规定的内容列项,当出现规范中没有的项目,应根据省级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规定列项。税金项目清单除规定的内容外,如国家税法发生变化或增加税种,应对税金项目清单进行补充。规费、税金的计算基础和费率均应按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5.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工程概况中要对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做出描述。其中建设规模是指建筑面积;工程特征应说明基础及结构类型、建筑层数、高度、门窗类型及各部位装饰、装修做法;计划工期是指按工期定额计算的施工天数;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是指施工场地的地表状况;自然地理条件,是指建筑场地所处地理位置的气候及交通运输条件;环境保护要求,是针对施工噪声及材料运输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和污染所提出的防护要求。
(2)工程招标及分包范围。招标范围是指单位工程的招标范围,如建筑工程招标范围为“全部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招标范围为“全部装饰装修工程”,或招标范围不含粧基础、幕墙、门窗等。工程分包是指特殊工程项目的分包,如招标人自行采购安装“铝合金门窗”等。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等。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工程质量的要求,是指招标人要求拟建工程的质量应达到合格或优良标准;对材料的要求,是指招标人根据工程的重要性、使用功能及装饰装修标准提出,诸如对水泥的品牌、钢材的生产厂家、花岗石的出产地、品牌等的要求;施工要求,一般是指建设项目中对单项工程的施工顺序等的要求。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6.招标工程量清单汇总
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编制完成以后,经审查复核,与工程量清单封面及总说明汇总并装订,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和盖章,形成完整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