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智慧建造工程师?
来源:智慧建造工程师(IntelligentConstruction)是鲁班软件创始人杨宝明博士在《走向低碳时代的智慧建造》中提出的概念。
概念:从事智能建筑工程管理、智慧工地建设、工程施工、建造信息技术工作,利用新技术、新方法、进行建造的管理全过程。
特点:包含建筑工业化及信息化、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同时涉及智慧设计、智慧组织、智慧制造、智慧施工等工作体系。
价值:以人的体验为驱动,将建筑中的节能体系、舒适体系、健康体系、环保体系等进行整合,从而实现建筑更为智能、安全、舒适、便利、节能、个性的目标。
考试介绍
考试等级 | 考试科目 | 题型题量 | 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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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 《建筑信息化概论》 | 单选x60x1′ 多选x20x2′ | 60% |
《物联网操作技术》 | 单选x60x1′ 多选x20x2′ |
中级 | 《建筑信息化概论》 | 单选x60x1′ 多选x20x2′ |
《物联网操作技术》 | 单选x60x1′ 多选x20x2′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单选x60x1′ 多选x20x2′ |
高级 | 《建筑信息化概论》 | 单选x60x1′ 多选x20x2′ |
《物联网操作技术》 | 单选x60x1′ 多选x20x2′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单选x60x1′ 多选x20x2′ |
《建设工程实务实操》 | 单选x60x1′ 多选x20x2′ |
2020年智慧建造工程师招生简章
班级名称 | 课程模块 | 辅导资料 | 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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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 建筑信息化概论 物联网操作技术 考前点题 | 《建筑信息化技术》 《物联网操作技术概论》 | 1.协助指导学员报名 2.考试题库免费练习 3.考试不过科目,下一期免学费重读 |
中级 | 建筑信息化概论 物联网操作技术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考前点题 | 《建筑信息化技术》 《物联网操作技术概论》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基础知识》 | 1.协助指导学员报名 2.考试题库免费练习 3.考试不过科目,下一期免学费重读 |
高级 | 建筑信息化概论 物联网操作技术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建设工程实务实操 考前点题 | 《建筑信息化技术》 《物联网操作技术概论》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基础知识》 《建设工程理论与实操》 | 1.协助指导学员报名 2.考试题库免费练习 3.考试不过科目,下一期免学费重读 |
智慧建造实操班 | 全流程实操 | 《课程配套讲义》 | 1.协助指导学员报名 2.考试题库免费练习 |
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点《施工管理》: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掌握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是根据PDCA循环模式的运行方式,以逐步提高、持续改进的思想指导企业系统地实现安全管理的既定目标,是一个动态的、自我调整和完善的管理系统。
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目标:①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和轻伤事故;②杜绝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③最大限度地确保施工中劳动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施工安全管理目标需要通过①安全管理和②安全技术保证。
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构成:①组织保证体系②制度保证体系③技术保证体系④投入保证体系⑤信息保证体系。施工安全技术保证由专项工程、专项技术、专项管理、专项治理四种类别构成,每个项目都包括安全可靠性技术、安全限控技术、安全保险与排险技术、安全保护技术等四种技术。
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点《施工管理》:建设工程监理
2Z101070 建设工程监理
2Z101071 工程监理的工作任务和方法
1.建设工程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在国际上把这类服务归为工程咨询(工程顾问)服务。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国际上业主方项目管理的范畴。
2.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有以下几个特点:(1)服务性(2)科学性(3)独立性(4)公正性(工程监理机构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4.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5.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1)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2)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Z101072 工程监理的工作方法
1.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2.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3.工程建设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编制,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在召开第一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4.监理实施细则应在施工开始前编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5.实施细则编制依据:监理规划;相关标准、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需旁站的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
6.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施工企业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危及工程质量的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其他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