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BIM管理议题:
BIM功能的发挥有赖工程生命周期中各专业参与合作,然而由于国内许多专业单位未有BIM实际作业经验,承揽BIM作业的团队常出现以复委托方式委由第三方BIM单位来建模,缺乏整合及相关协调作业,或出现BIM的相关应用分析未能及时于施工前完成,而无法发挥BIM的效益,再加上相关作业规范还不明确,导致建模标准、工作权责区分、团队定位不清的问题。
二、责任与风险议题:
BIM应用虽可增加设计与施工间的沟通效能,有利界面整合等优势与效益,但各专业团队的责任风险亦有所变动。例如,若设计单位必须提供BIM模型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份时,不仅其所提供的信息量提高,且提供的信息倘有错误而致厂商施工错误的损坏赔偿的风险也提高了。此外,各施工专业团队在协同作业下,倘某施工厂商依据另一施工厂商的信息而建置模型,并于施作时产生错误,责任应由谁承担?其损害赔偿的范围为何?综合而言,史培灵原则、专业责任与注意义务的责任风险议题应需要重新思考以寻找合理的平衡点。
三、BIM工具议题:
BIM应用倘因软件缺陷、软件共容性而造成信息错误或流失时的责任由谁承担?
四、BIM模型信息议题:
BIM模型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时,若与2D图面有所冲突时,应以何者的信息为优先?此外,BIM模型系属多维电子数字数据(三维空间数据与时间、成本等其它相关属性数据),且常由不同工作人员共同创造与维护,故如何动态实时确认来自不同人员输入的电子数据的内容,正确性、与责任归属,可能会带来许多困扰,而合同的效力即可能发生争议[9]。
五、费用计算议题:
BIM应用有助于工程各阶段包括规划、设计、施工、维运与管理等阶段的协同作业与沟通协调,并减少冲突与错误的发生,降低工程成本、缩短工期,并提升工程效率及质量,然而业主单位以为各阶段的管理沟通本为厂商的责任,故而现行BIM合同多半持BIM服务费已包含于设计施工费用,而不另计费用,或仅就BIM软件、硬件、教育训练与报告书费用额外给付外,不给付BIM服务费用。同时合同中又往往基于管理目的订定BIM服务工作如未完成或不完善时的罚则,而出现费用为零的服务却可能反被扣款的不合理情况。
六、数量计算议题:
BIM模型虽可提供数量计算,但未绘制的组件即无法产出数量,因而并非所有工项皆能产出符合工程需求的数量计算。此外,产出数量的结果也可能因为计算方式与基准不同,而与传统数量计算所产出的预算书中数量不符,因而产生争议。
七、知识产权议题: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系指人类精神活动的成果而能产生财产上的价值者,并由法律所创设的一种权利。BIM应用的知识产权议题主要有下列几项:
1.因项目执行方式的不同,同时可能会有不同的团队建置模型的不同组件,此由不同团队共同建置而成的模型的作者为谁?
2.BIM模型的信息建置者汇整非其原创信息而成的模型,是否受知识产权保护?
3.BIM模型以收集来的数据建立组件是否涉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BIM模型不仅包含诸多信息,往往这些信息也是该企业的商业技术秘诀。因而厂商在采购合同中授予业主的知识产权的范围应为何?
5.组件的建置需要花费不少人力与时间,然而许多组件具有唯一表达性,即任何人采用相同软件所建置而成的组件皆相同,因此似难以著作权保护,而其亦无秘密性,若需保护组件库,该如何作为?
八、成果验收议题:
BIM应用成果的交付该如何明确定义?提送项目、交付方式及验证方法该如何规定?又验收标准该如何订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