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消防救援要点
一、城市轨道交通简介
城市轨道交通是指: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有轨电车、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重庆主城区域目前有地铁系统和单轨系统两种轨道交通制式,在轨道交通规划线网中,重庆主城除二、三号线(渝中区较场口至巴南区鱼洞,渝北区空港至巴南区鱼洞)为单轨制式外,其余均为地铁制式,这两种轨道交通制式都可以在高架、地面和地下设置。
二、六熟悉重点
依据相关规范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建筑所使用的建筑、装修材料均为B1级以上的不燃或难燃材料,其火灾危险主要来自于电器线路故障、遗留火源及恐怖活动,可能发生火灾的主要区域分别为区间隧道、车站站厅、站台、列车、设备及管理用房。
1、交通路线:轨道车站一般设置于城市主干道或支路地上、地面及地下,车站出入口均设置有明显标识,救援车辆基本能够到达车站周边。
2、轨道列车:在专用导向轨道上行驶,用于运载乘客的交通工具。我市轨道列车分为地铁和单轨两种,地铁一般一节列车车长19.5米,宽2.8米,高3.5米,按六节编组计算最大载客量为1880人;单轨一般一节列车车长15.5米,宽2.98米,高3.55米,接六节编组计算最大载客量为962人。
3、出入口:标准轨道车站设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出入口,出入口位置与城市干道相联,地下车站均设有消防专用通道,其作用主要用于消防员进入车站有人值守设备区操控消防设施设备、了解现场情况和作好战斗准备。
4、消防水源:轨道车站各层及出入口均设置有口径为DN65的消防栓,其室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一般设置于距其出入口或通风亭40米范围内。
5、功能分部:标准轨道车站一般为两层,地上车站地上一层为站厅,中间部分为公共区,两端为设备区,地上二层为站台;地下车站地下一层为站厅,中间部分为公共区,两端为设备区,地下二层为站台,中间部分为公共区,两端为设备区;单轨系统因其建筑结构特点,在站厅和站台之间设置有设备夹层。
6、消防设施:轨道车站消防设施一般有:控制主机,手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水力警铃、水喷淋、气体灭火系统),消火栓,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电话,防排烟系统,车控室综合监控系统操作台,灭火器,防火门,消防专用通道,防火卷帘等。区间隧道一般设有:紧急电话、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和紧急疏散平台等。轨道列车内一般设有:手动报警器,紧急启门开关,灭火器,缓降设备等。
7、接触网:为轨道列车提供运行动力的供电系统,地铁接触网铺设在地铁线路上空,单轨接触网铺设在轨道梁两侧,动力为1500V直流电。
8、区间:轨道交通区间为连接两个车站之间供轨道列车通行的空间,一般分为地上、地面和地下三种形式。高架区间单轨系统为高架工字梁,地铁系统为钢混铺装槽线。地下区间为隧道,按其制式在隧道内铺设工字梁或钢轨。
9、消防专用通道:轨道交通地下车站站厅层有人值守设备区均设有独立防火分隔且直通地面的专用通道,此通道为消防员在灭火救援行动中专用通道,兼作疏散通道。为抢险救援需要,单轨系统高架区间设有多功能疏散平台。
10、通讯:高架车站及其区间公安350兆无线通讯可使用,地下车站设置有轨道专用800兆无线通讯系统,350兆与800兆可通过差转机转接。
预案制作重点:车站方位、车站立体图、楼层分布图、车行路线、车辆停放、周边水源、出入口通道位置、消防专用通道位置、排烟布防、安全观察、出入登记、灭火救援出入线路、疏散引导、紧急避险、水枪阵地布置、通讯保障、照明引导、攻坚组成等。
三、地上区间、车站灭火救援
1、地上区间:因其铺设形式和现状,地上区间具有疏散人员多,人员集中,架空高,疏散慢,救援人员不能直接到达受灾区域,救援难度大等特点。先期到达中队应将救援阵地设置在受灾高架区域下方和距受灾高架区间较近的车站,应按照救人第一的原则两方同时开展救援行动。行动前须了解轨行区域是否断电,有无其他危险性存在,应在知情人员的指引或带领下进入轨行区,如区间列车发生火灾,则应携带水带、破拆工具和登高装备行至受灾区域,由上至下或从最近车站铺设水带进行灭火,高架区间下方应铺设气垫或其辅助救援设施。
2、地上车站:轨道交通地上车站主要设置在城市干道人员较集中的路段地上空间,救援车辆基本能够到达车站出入口,因其本身空间开扩,可燃物较少,通道多,楼层低,救援条件较好,救援人员由车站的楼扶梯进入车站主体,主要灭火救援区域为站厅、站台、夹层和设备区。
3、灭火救援注意事项:总队指挥中心应增强第一救援力量调集,调集高空救援、抢险救援、水罐车及普通消防车,同时应报市局指挥中心、通知交通、水、电、医疗等协作单位作好相关救援准备工作。救援人员进入轨行区和车站前应了解救援区域是否断电,救援小组一组至少3人,个人防护装备应配齐,视情况携带单杠梯、二节拉梯、水带和破拆器材由人员疏散较少的一方疏散平台进入轨行区,尽可能的利用轨道车站及列车内的缓降器、伸缩梯、灭火器等应急设备开展救援。救援区域应设立现场安全观察哨,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发出信号,救援人员要随机应变,发现危险事态应迅速撤离,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4、灭火救援要点:高空救援,救人第一;个人防护、必须配齐;是否断电,必须问清;破拆器材,择便择轻;灭火用水,选择就近;救援区域,搜寻仔细;疏散他人,保护自己。
四、地下区间、车站灭火救援
1、地下区间:轨道交通地下区间为构筑物,地下区间因外部条件、地下结构和规划要求,其长度具有不确定性。地下区间因其建筑空间特点,具有被困人员多、救援通道少、疏散难度巨大、救援人员进入区间救援难、空间小、烟气流动不好控制、排烟难度大、能见度低、含氧量低、烟热量大等特点。
按其紧急避险要求,轨道列车在区间隧道内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应将车辆行驶至就近车站,方便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但不能排除列车因事故不能行驶至就近车站这一情况,救援力量在出动中应与指挥中心或轨道交通运调中心保持联系,掌握车辆被困位置和救援行动最近的车站,由最近的车站主要出入口或消防专用通道进入车站,由较安全一方的隧道通过隧道中间设置的联络通道进入发生事故的隧道救援,如是抢险救援事故,在区间断电且无其他危险的情况下可由事故隧道进入。
2、地下车站:轨道交通地下车站主要设置在城市干道人员较集中的路段地下空间,救援车辆基本能够到达车站出入口。地下车站出入口不少于两个,层数按其建设规模和换乘形式而定,少则两层多则五层。因其建筑空间特点,具有疏散时间长、被困人员多、救援通道少、疏散难度大、烟气流动不好控制、排烟难度大、能见度低、含氧量低、烟热量大等特点。救援力量在出动中应与总队指挥中心或轨道交通运调中心保持联系,掌握发生事故车站的位置和具体部位。到达车站后,尽可能找到车站相关图纸资料,就近占领消防栓,观察排烟口、出入口、电梯井的排烟状况,询问知情人了解现场情况,并与轨道工作人员一道由车站主出入口或消防专用通道进入车站主体。主要灭火救援区域为站厅、站台、夹层和设备区。
3、灭火救援注意事项:总队指挥中心应增强第一救援力量调集,同时应报市局指挥中心、通知交通、水、电、医疗、矿山救援等协作单位作好相关救援准备工作,调集抢险救援、水罐、排烟、照明、充气、通讯指挥等专勤车辆和装备到达现场。救援人员进入事故车站前应占领就近水源,观察车站出入口、消防专用通道、排烟口、送风口的排烟情况,应向知情人或车站工作人员了解掌握站内有无人员被困、被困具体位置、非消防电源是否断电、消防设施是否启动,有无列车停靠、屏蔽门和车门是否打开等情况,为救援展开作好供气、供水、人员轮换、装备轮换等准备工作。在每个进攻口安排人员作好出入登记,进入车站主体救援小组每组必须3人以上,个人防护及照明、通讯装备必须配齐配强。在烟雾较大的情况下,救援小组之间必须保持基本能见度或通讯联系,第一救援小组应将发光导向绳贴地布置,确定起火部位,搞好火情侦察。350兆对讲机差转台应布置在车站站厅有利部位,尽可能使用站内灭火设施,破拆装备应按需携带,人员疏散的主要出入口应布置送风机,进入车站后第一时间到达车控室控制车站消防和监控设施,水枪阵地选择方便转移和撤离的楼梯口部,除自救和灭火外应控制用水。站内防火分隔设施较完善,消防专用通道有专用补风通道和消防水源,较站内其他部位安全,可视情况将其作为进攻和撤离的主要通道,进攻和撤离部位应设置安全观察员和接应人员。
4、灭火救援要点:地下救援,排烟第一;进入车站,必须登记;导向装备,应该贴地;情况不清,不入险地;个人防护,配强配齐;灭火救援、齐头并进;相互配合,相互照应;谨慎用水,防滑防电;灭火器材,选择就地;设置线缆,保障通讯;破拆器材,视情确定;充气照明,应有接应;后援梯队,组织有序,如遇险情,立即撤离;行动完毕,人材点清;疏散他人,保护自己。